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保护期刊编辑部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制定本制度。
1.财务管理需严格执行校(院)财务规定,规范财务行为,实事求是,开源节流,进行预算控制,规范收费,严格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报销手续,内部实行分类管理。
2.按照学校财务要求,每年做好部门预决算,并上报学校计划财务部。
3.各项收入,包括期刊版面费收入、发行收入、广告收入及其他合作收入等,必须纳入校(院)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各项收入应按照实际业务性质或合同上注明的项目名目开具发票,不得编造与合同或业务性质不相符的名目开具发票。不得隐瞒收入或私设小金库,不得将与公司合作应取得的收入汇入校(院)以外的账户,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
4.公共支出,如办公用品、打印纸购置、用车、电话费、一般差旅、公用设备设施维修、制作宣传品、期刊之外的印刷、制作(展板、标牌等)等公共事务支出等,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经办人及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签字,期刊编辑部主任、副主任双签。
5.各刊编辑部业务支出,如系统服务费、差旅培训费、编委会及审稿会会议费等,由各刊编辑部主任负责,经办人签字,各刊编辑部主任签字,期刊编辑部主任、副主任双签。
6.召开审稿会、编委会、研讨会等会议,需期刊编辑部学术及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会议费用报销需附会议通知和费用支付明细单。必要时,需附与会议公司或酒店签订的合同。
7.稿酬、审稿费、约稿费、约稿劳务费、印刷费、发行费、邮寄费等费用进行集约化管理,由数字出版及编务室严格按照校(院)有关规定经校(院)财务部门统一收支。稿酬按期支付,需附当期期刊目次。审稿费需附所审稿件的数量。
8.重大财务支出项目需由期刊编辑部学术及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9.按照校(院)有关规定,必要时尚需分管校领导签字审批。
10.本制度由期刊编辑部负责解释。
11.本制度自2021年3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