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部门首页 >> 规章制度 >> 部门制度 >> 正文

规章制度

各刊编辑部职责
日期: 2021-01-11   来源:    浏览量:

1.在期刊编辑部主任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期刊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不断提高期刊的学术水平,助力校(院)提升学术影响力,努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根据办刊宗旨、方针与学科发展动向和读者的需要,制定期刊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年度报道计划(报道重点、栏目安排、组稿计划等)、会议计划(专题学术组稿会、定稿会、编委会工作会议、编委会换届会议等),并报期刊编辑部主任、学术及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3.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对外宣传期刊,扩大期刊影响力,与编委、专家、学会等保持密切联系,注意追踪学术热点,积极进行约稿、组稿等工作,努力提升稿件质量。

4.按照期刊计划安排,遵照三审三校、编辑工作规程、编排规范等要求,组织审稿、查重、查新、退修、稿件编辑加工、组稿、排版、校对、印刷、发行等工作,按时出刊,不断提高期刊学术水平。

5.严格审稿、编辑加工、校对等流程,保证稿件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印制质量合格,不得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定期检查稿件处理情况、稿件加工质量、发排稿质量,每期期刊出版后两周内进行质量检查(阅评),按时参加期刊编辑部及上级部门组织的期刊审读。认真对待查出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

6.按照编委会的组织建设和工作原则,组织编委会及其换届调整工作,协助主编/总编辑组织编委会的常规运转及编委会会议、定稿会等。

7.积极推动期刊的数字化、智能化、富媒体化建设和发展,负责建设、维护期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数字出版平台;努力推动期刊的集群化和国际化建设。

8.树立经营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加强成本和效益观念,做好期刊的印刷、发行和广告工作。

9.协助做好稿件版面费、稿酬、审稿费、约稿费、印刷费、邮寄费等各项费用的处理工作。

10.对作者初投及回修稿件、各级审稿意见、退修意见、发排稿、校样、签批意见、投稿介绍信、著作权转让协议书、样刊等材料分别以纸质版、电子版方式妥善存档备查,并按校(院)规定提交存档。

11.注意收集作者群、读者群、审稿人群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12.通过多种方式组织编辑部人员学习专业知识、编校技能,注重人才培养,不断提高编辑的政治观念和业务能力。

13.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期刊年度核验、社会效益评价、核心期刊申请等工作。

14.成期刊编辑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期刊中心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

邮编:250000
电话:0531-59556322 邮箱:qkbjb@sdf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