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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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期刊日常编辑工作规程
日期: 2021-01-11   来源:    浏览量:

为了提高编辑部的工作效率,促进编辑出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国家“三审三校”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以下日常编辑工作规程。

一、稿件处理

1.稿件登记

各刊一律通过远程稿件管理系统处理稿件。作者登录远程稿件管理系统投稿,注册并填写相关项目,包括题名、作者姓名、作者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Email等信息。编辑部应及时收稿,收稿后对来稿进行登记,每篇稿件对应一个稿号。来稿一经登记,作者应将论文投送介绍信及版权授权书签名盖章后寄送至编辑部。

2.审稿

审稿是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在执行国家三审制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学术期刊的具体情况,增加审次。具体有责任编辑初审、同行外审、统计学审稿、英文审稿、各刊编辑部主任复审、编委会/主编/期刊编辑部主任终审等环节。

收到稿件后,各刊编辑部主任将稿件分给各位编辑(一般为责任编辑)初审,初审同时对稿件进行查重、查新。初审后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经初审确定不符合办刊要求或无刊登价值者给予退稿处理。做出退稿意见的稿件,由一位副编审(或以上职称)编辑或编辑部主任再次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撤销退稿意见。

复审由编辑部主任总负责,以学术同行外审为基础,含学术同行外审、统计学审稿、英文审稿、编辑部主任复审等四个环节。学术同行外审是整个审稿过程的重要环节,对保证稿件学术质量起到重要作用。稿件初审通过后,编辑部主任审查并送同行外审,原则上每篇稿件同行外审两次。对含统计学处理和(或)英文的稿件,均需进行统计学审稿和英文审稿。送审稿件一般要求两周内审回(另有约定者除外),逾期应定时催审。综合以上审稿意见,编辑部主任进行综合复审。必要时可退修后再次复审。对于达不到发表要求的稿件给予退稿。

复审通过后进行终审。终审可采取包括编委定稿会或编审小组讨论终审、总编辑/主编或副总编辑/副主编终审、总编辑/主编委托编委终审,或期刊编辑部主任终审的多种方式。终审后分别作出稿件刊用、退修或退稿的处理决定。

稿件如拟刊用,应尽早通知作者勿另投他刊。

3.退稿

经审稿拟退稿的稿件,应及时通知作者,并尽可能告知作者退稿理由。审稿人的单位、姓名不得透露给作者。

4.稿件退修

稿件退给作者修改前,编辑要细读审稿人、编审小组的意见,根据科研设计、论文写作和编辑加工等要求审阅全文,综合提出详尽的修改建议和具体要求,包括学术内容、文字表达、图表格式、方法学、统计学处理、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中英文摘要、关键词、量和单位、字数限制,以及修后稿件格式要求等,电子稿件应使用修订格式、批注格式,或以不同色彩标识修改处。编辑应在终审通过后两周内将退修意见发给作者。作者修改后,将修改稿电子版上传至远程稿件管理系统。之后,一般由责任编辑进行退修复审,有重要修改者则请原审者复审。一次退修未达到要求时,可以再次退修。

5.定稿

每期杂志定稿,原则上须经编委会或期刊出版地编委、编审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不能召开编委会时,也可由总编辑/主编、副总编辑/副主编讨论定稿,或总编辑/主编委托编委组织讨论定稿。会前应由各刊编辑部将本期编排计划和发排目次印送有关编委。会上由有关编委或责任编辑简要报告文稿内容和处理经过,提供讨论决定。

6.稿件的编辑加工

编辑加工是保证期刊质量的关键环节,要从学术内容和表达形式两个方面保证和提高文稿质量,并使文稿达到排版、制版工艺提出的要求。编辑加工要根据审稿要求从内容上进行全面检查,要对前期的审稿和修稿进行查缺补漏。还要注意对文字、标点的加工和图表、文献著录的完善和修改。医学科技期刊应采用科技语体。语言文字的加工要求准确、简洁、通顺、规范。在版式方面要求达到“齐、清、定”。如果加工修改较多,在发稿前应请作者复核,以免作者核对校样时做过多的修改。

二、稿件处理费及版面费

按照校(院)有关规定收取或免收稿件处理费。

稿件在经过终审及编辑加工后、发稿排版前,根据版面字数、图表制作、印刷标准等,按照校(院)有关规定收取版面发表费。

三、发稿排版

稿件经各方面加工完毕,达到“齐、清、定”的要求后,由责任编辑发稿。发稿时,应按封面、目次、版权页、全部正文和各种大小补白稿等依次逐篇排好并连续编码。稿件应标明排版字体、字号及版式。各类图、表等需按出版要求明确位置、大小等。注意文稿发排应按规定总字数一次完成。

四、校对

校对的基本任务包括:消灭排版差错,统一体例,校正编排版式的错误,发现定稿时的错漏等。

排版后的样稿校对需要至少三个校次:初校(一校)、二校、三校。每篇稿件的初校样通常准备4份,1份由作者核校,要求作者在收到校样后一周内上传至远程稿件管理系统;1份由专职校对人员校对;1份由编辑交换校对并签字确认;另1份供责任编辑校对定版。二校、三校由责任编辑和专职校对人员负责。必要时增加校次。

三校后,由各刊编辑部主任负责进行通读检查。

校样由责任编辑统一整理定版。凡排版、编排的错误,必须一律改正,但校对中发现原稿的问题,包括作者退校时提出的问题,除重要原则问题必须修改者外,尽量不作改动。切忌编辑在发稿时草率,而在校样上进行较多的编辑加工。对于交换校对人员提出的问题,责任编辑应认真逐一核查确定。

五、定版

原则上由责任编辑在初校时定版。定版的内容主要指全期安排、每页版面和版式处理,包括封面、中英文目次、正文(图片)、补白、插页图、版权以及字体、字号、行距等,均须逐面、逐项排定。定版中如空白版面不超过版心高度的1/3,可以不做补白。定版要达到处处合乎规范,各部分相互照应,杜绝疏漏,一次定版。

六、付印

责任编辑核对样刊无误后签字付印,付印时还要注意核对广告安排、彩印、印数等无误。

七、出刊后的工作

1.归档

每期刊出稿件的发排稿、校样(包括初校样3份,二校、三校、终校样各1份,清样1份),以及稿件的全部原件整理清楚,进行归档。期刊档案一般保存2年,保存期满应逐一检查,将具有长期或永久保存价值者另立档案保存,其余可销毁。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要按当期的目次顺序编码,单独立档,长期保存。

2.网刊发布和网络出版

每期稿件刊出后,由相关人员将电子文件进行网刊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网络出版和数据库上传等工作。

3.计算稿酬、审稿费

付印后及时计算稿酬,出刊后及时协调安排校(院)财务部门发放给第一作者,并请第一作者分发其他作者。按照校(院)有关标准和财务相关要求按时结算发放统计学审稿费、英文审稿费和同行评议审稿费。

4.发行和寄赠期刊

期刊出版后,及时向每篇文稿的作者寄送当期杂志2册。及时向编委、编审组成员、审稿专家、交换单位等寄送赠阅期刊。

5.出刊后自查

每期杂志出刊后两周内,编辑部应及时连同原件进行集体质量检查(阅评)和讨论。

6.装订合订本

编辑部可将全年各期杂志装订若干合订本备用。也可以发行全年合订本。

八、本规定由期刊编辑部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20213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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