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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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期刊编辑部综合管理规定
日期: 2021-01-11   来源:    浏览量:

期刊编辑部承担着校(院)期刊管理、助力校(院)提升学术影响力的职责,为了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期刊编辑部学术及管理机构

期刊编辑部成立期刊学术及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作为期刊编辑部的最高学术及管理机构。

学术委员会由期刊编辑部主任、副主任、各部室主任及常务副主任中具备高级职称和/或硕士以上学位者组成。委员会主任由期刊编辑部主任兼任,副主任由期刊编辑部副主任兼任。聘任秘书一名。

学术委员会负责部门发展规划、期刊发展规划、年度报道计划、期刊栏目设置、问题稿件、学术不端问题等的审核,各种重要会议计划、引进人才、人员聘用、职称评审推荐等的评议,组织期刊审读、期刊年审、社会效益评价,及部门内部重大财务项目、人员考核、年度考核、评优评奖、处罚决定等各种重要事项的讨论决定。

二、期刊业务有关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等期刊有关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及卫生事业的政策要求,严格遵守出版物禁止内容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刊,将期刊做精做强,促进医学创新和卫生事业发展,助力校(院)提升学术影响力。

2.各刊要坚持办刊宗旨,并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3.各刊要根据办刊宗旨和学科方向,制定期刊的报道和选题计划,稿件的选用要突出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报道医学科学研究的新观点、新理论、新成果、新技术,引领医学科技创新、促进医学科技交流、服务医学科技发展。

4.积极对外宣传期刊,扩大期刊影响力,与编委、专家、审稿人、作者、读者群体保持密切联系,并积极进行约稿、组稿,组织专栏、专刊,努力提升稿件质量,逐步提升高水平学术论文的比重,不断提高期刊学术影响力。

5.强化期刊质量建设。质量是学术期刊的生命线,要严格审稿、编辑加工、校对、印刷流程,全面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坚持质量立刊,保证政治质量、学术质量、编辑质量、印刷出版质量,不得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每期期刊出版后由各刊编辑部进行质量检查(阅评),期刊编辑部每半年组织一次期刊集中审读。

6.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由责任编辑全面负责当期期刊的组稿、编辑加工、退修、排版校对等系列相关工作,保证期刊内容及编校质量合格,保障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当期期刊的第一责任人。

7.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努力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有高度的责任感,敬业爱岗,工作作风扎实,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履职,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

8.要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各岗位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满足期刊发展需要。

9.各刊全部应用远程稿件投稿采编管理系统进行稿件投稿、审稿等工作。

10.建立优秀论文发表“快速通道”。为了保证特别优秀、特别重要或即时性很强的医学科研成果能够尽快地发表,建立优秀论文发表的“快速通道”,加快审稿流程,由两名权威专家审阅,必要时同时请统计学审稿人、英文审稿人审阅,收稿后12月内即予以发表。

11.防范学术不端。要严格遵守科学道德、医学伦理道德和编辑道德。完善学术不端行为预警查处机制,论文查重、查新全覆盖,筑牢学术诚信和出版伦理底线,对于有学术不端现象的论文一律不得发表。

12.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期刊编辑、出版有关的创新研究。对于以负责人身份正式获批的期刊编辑出版有关的校(院)及上级课题无经费(含匹配经费)资助的(不含横向课题),部门给予一定经费资助。校(院)级课题,资助2000元;厅局级课题,资助3000元;省级课题,资助5000元;国家级课题,资助10000元。资助经费按照校(院)财务制度报销,课题负责人持课题研究相关的实事求是、合规、合理支出的发票,签字后,经期刊编辑部主任、副主任双签,从部门经费中支出。另外,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发表的期刊编辑、出版有关的论文,无相关课题经费资助的,其版面费从部门经费中予以报销。

13.期刊相关存档资料管理。结合校(院)档案相关规定,对各刊重要资料实行集中存档,由期刊编辑部指定专人统管期刊资料存档工作。资料存档采用每期杂志刊出后相关资料集中存档和定期收集存档资料相结合的方式。需报送校档案馆的材料及时报送档案馆。期刊各期纸刊的收、发和日常保存由各刊编辑部安排人员负责。

三、行政管理有关规定

1.印章管理。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期刊编辑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需经期刊编辑部主任签字或口头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重要材料用印前必须进行登记并保留底稿,以备查验。不得在空白表格、证书、信笺等材料上用印。各刊编辑部印章由编辑部主任或委托专人保管,管理办法同上。

2.公文和公共事务档案管理。公文和公共事务档案有纸质版、电子版等类型,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进行管理,分类排序,工作岗位变动时需完整移交给下任工作人员。

3.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总负责。固定资产由各使用人员分别保管使用,保证国有资产的正常使用。

4.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分类管理。公共支出,如办公用品、用车、电话费、公共事务支出等,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总负责,具体经办人签字,期刊编辑部主任、副主任双签,经办人办理报销手续。各刊编辑部业务支出,如审稿费、稿费、邮寄费、印刷费、差旅培训费、编委会及定稿会会议费等,由经办人签字,各刊编辑部主任负责并签字,期刊编辑部主任、副主任双签。重大财务支出项目需由期刊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方可执行。财务管理需严格执行校(院)财务规定,规范财务行为,实事求是,开源节流,严格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报销手续,进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照校(院)规定进行版面费收取管理。

5.广告刊登。期刊刊登广告,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校(院)的相关政策、规定实施。

6.会议。原则上,期刊编辑部每周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通报、审核、商议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进行工作安排和总结。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人员会议。各类会议必要时随时召开。

7.考核管理。在校(院)常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础上增加内部评价。内部评价分为合格、差两档,作为校(院)考核的重要依据和补充。结合客观指标和全体工作人员无记名投票结果,经期刊编辑部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

四、本规定由期刊编辑部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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