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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出版伦理和学术诚信管理办法
日期: 2021-01-11   来源:    浏览量:

出版伦理是出版业公信力建设的基础,是期刊工作政治责任、文化责任和社会责任的直接体现。出版伦理贯穿并融合于期刊内容生产与传播的全过程,对弘扬学术道德、维护科学公信、促进学术交流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促进学术出版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

医学研究以人体和实验动物为研究对象,需要遵守更加严格的科研伦理道德。医学期刊作为医学科研成果的把门人,需建立完善的编辑出版规范,以保证期刊所发表科研成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

为营造良好健康的科研环境,弘扬学术诚信,维持期刊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期刊出版伦理规范涉及的主要内容

1.作者署名。作者应是对论文有实质性贡献的人,作者署名标明其为论文的责任人,文责自负。作者排序原则上以贡献大小为先后排序,作者投稿时应明确排名顺序,投稿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该论文产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署名无异议的书面证明。作者隶属不同机构者,原则上单位署名只列出论文研究工作完成机构的名称,或能提供论文发表授权书的研究机构。

2.不当利益。作者、同行审稿专家、编委会成员及编辑出版人员不可因经济利益、学术声望、友情亲情、地位等因素对研究结果、论文撰写和发表等进行不恰当的处理或评价,也不得泄露论文内容。

3.伦理学审查与知情同意。医学研究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人或实验动物,为了维护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医学研究论文在发表时需声明研究方案是否经过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及受试者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两方面的内容,编辑部需对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

4.同行评议及推荐/回避审稿人。选聘编委和审稿专家时,除了关注学术背景,还应考察其责任心和公德意识。编辑部应规范、严格审稿过程,以保障及时完成稿件的评审,并提供有建设性的、无偏见的、合规的审稿意见,以助于作者修改。审稿专家外审应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各级审稿要摒弃偏见,不得滥用评审权。编辑部不得泄露审稿专家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得泄露不该公开的评审意见。

作者在公正的前提下可以推荐审稿人或列出回避的审稿人。编辑部需要认真审核并有条件地使用推荐或回避的审稿人。

5.著作权。稿件一经录用,作者须将著作权转让给期刊,包括文稿的网络出版、电子期刊、APP或微信刊载、或抽印本等形式的版权。

6.学术不端。学术不端主要有剽窃抄袭、编造内容、重复发表及一稿多投等情况。编辑部是防范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防线,对作者稿件承担防范、受理、调查、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职责。学术不端行为界定参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期刊编辑部反对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

二、防范学术不端的方法

1.在投稿过程中,作者单位出具能证明作者无学术不端现象的介绍信;作者在投稿系统中阅读并勾选含有科研失信承担责任的投稿须知;作者在版权转让协议或承诺书中承诺论文无剽窃、抄袭、篡改、伪造、不当署名、一稿多发等学术不端行为。

2.对所有来稿,各刊编辑部均使用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相似性检测。对于相似性超过一定标准的稿件,给予退稿处理。

3.建立同行评阅专家库,并采用匿名审稿制,以防范与审稿专家有关的学术不端。

4.通过培训提升编辑审稿能力,增强编辑责任感,严把审稿关,防范编辑可能涉及的学术不端。

5.作者需上传单位介绍信,并上传与编辑部签订的版权转让协议,并承诺论文符合科研诚信规范及承担违约后果。版权转让协议中应由所有作者按照作者署名顺序签名。集体作者署名的论文应由责任作者、通信作者和执笔者签名。

6.编辑部一旦收到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且举报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明确的违规事实、客观明确的证据材料或查证线索的,应在收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

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编辑部采取的处理方法

1.未刊发的已查实稿件,编辑部立即停止刊发,并予以警告。

2.已经发表的论文

1)作者必须对学术不端行为做出解释并向编辑部进行书面道歉,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行承担。

2)编辑部将在期刊最新一期和网站主页、微信公众号上刊发撤稿声明。

3)通知各大数据库该论文涉嫌学术不端,予以网上撤销。

4)向作者所在单位或基金资助机构通报情况。

5)5年内不再接收、刊登该作者的任何稿件。

四、本办法由期刊编辑部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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