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新闻出版保密规则》,为了保障期刊编辑部工作良好运行、期刊良好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保密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新闻出版的保密规定。
2.各刊编辑部要加强与新闻出版单位、保密管理单位以及有关学术领域专家的联系,提高保密的自觉性和判别力。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学习了解期刊有关专业的最新动态和发展方向,提高识别保密稿件和非保密稿件的能力。
3.作者对所投稿件须进行自审,提出是否保密、保密级别、保密范围以及是否保护专利权等。对保密界限不清的内容,由各刊编辑部请有关部门或专家审定。
4.所有工作人员严禁向作者透露审稿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审稿人提出的意见均需由编辑部以编委会名义向作者转达。
5.严禁把稿件的审理经过特别是三级审稿过程中的不同意见透露给作者或无关人员。
6.严禁向作者透漏退稿稿件的退稿所在环节。
7.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在论文正式出版前,不得将作者稿件透漏给无关人员。
8.审稿专家要加强自身的政策法规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鉴别能力,严格审稿过程,避免泄密事件发生。
9.本制度由期刊编辑部负责解释。
10.本制度自2021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