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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审读制度
日期: 2021-01-11   来源:    浏览量:

为了切实加强对期刊的出版管理,提高出版质量,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审读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对期刊编辑部各刊的出版质量进行审阅和评定,以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编辑出版水平。

一、审读的组织管理

(一)审读的形式

审读分为日常审读、分散审读和集中审读三种形式。日常审读由各刊编辑部组织,分散审读和集中审读由期刊编辑部组织。

(二)审读组织

期刊编辑部组织设立审读专家组,负责期刊编辑部各刊的审读。审读专家组组长由期刊编辑部主任兼任。

(三)审读专家组的组成

审读专家组由期刊编辑部从各刊编辑队伍中挑选组成,必要时聘请其他领域专家和校外其他期刊编辑同行加入。专家组成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国家期刊编辑出版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水平,文字功底扎实,逻辑思维能力强。

2.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3.具有编辑出版系列或其他系列高级技术职称。

二、审读的方式和内容

(一)日常审读

由各刊编辑部指定专人负责,对每期杂志的重要出版项目,包括封面、目次、版权、题名、作者及其单位、图表等采用通读方式进行审读,并于出刊后15日内将自检表上报期刊编辑部主任备核。

(二)分散审读

由期刊编辑部统一确定需要审读的期刊刊期,一般每年每种期刊不少于2期。将需要审读的期刊分送给审读专家组成员,采用通读方式进行审读,部分具体问题可直接标注在审读期刊上。审读后撰写审读报告,内容包括对期刊质量的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审读报告签字后提交一式两份,1份存档,另1份随同审读期刊返回各刊编辑部。

分散审读主要检查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政治质量、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和印制质量。

1. 政治质量:检查是否违背办刊宗旨、超越报道范围及违反科技期刊管理规定,有无政治性错误和原则性问题。

2.内容质量:主要检查期刊内容是否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并根据所审读期刊类别对创新性、科学性等做出简要评价。

3.编校质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使用语言文字是否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

1)检查封页(封面、封二、封三、封底)、版权目次页、题名、作者署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检查量和单位(含词头)的名称、符号及其书写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是否使用了非法定计量单位。

3)检查图表是否科学、规范。

4)检查有无明显的语法、逻辑错误,不规范的科技名词术语,别字,明显的标点符号错误。

4.出版形式质量:是否符合报刊出版形式规范的有关要求。

5.印制质量:重点检查封面设计、版式设计和印刷装订质量。

(三)集中审读

将审读专家组成员集中在一起,分成若干专项审读小组,按期刊编辑部统一确定的抽查内容和范围,采用通读方式进行专项检查,依照《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期刊编校差错率计算方法》《期刊出版形式差错数计算方法》,以评分表形式进行评分。各组专项检查结果由期刊编辑部汇总、整理,作出全面的审读结论,由期刊编辑部通报各刊。集中审读每1年进行1次,每种期刊审读编辑出版质量不少于2期,印刷装订质量不少于4期。

三、审读结果的利用

审读结果作为各刊编辑部和编辑人员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发现较严重或较多错误者,根据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部门内部评价不合格、校(院)考核不合格,直至清除出编辑队伍的处理。

四、本规定由期刊编辑部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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